房地产开发经营统计报表制度(2012年统计年报和2013年定期统计报表)

  • 发布时间:2013-08-01
  • 基层年报表:101-1表_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2表_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102-1表_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X103表_财务状况,109表_信息化情况。
    基层定期报表:201-1表_法人单位基本情况,202-1表_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X204-1表_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情况,X204-2表_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和土地情况,205-5表_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205-5-1表_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月度消费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无论是法人单位还是产业活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均由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1位校验码组成。
    1.法定代码填写规定
    已经领取了法定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使用法定代码,不得使用临时代码。在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也可参照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书上的税务登记号的后九位填写)。
    产业活动单位是本部的,如果没有法定代码,使用法人单位法定代码的前八位,第九位校验码填“B”。
    2.临时代码使用规定
    尚未领到法定代码或不属于法定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一律由各级统计部门从临时码段中赋予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详细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行政、事业单位的详细名称按编制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详细名称按民政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并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